在第三家公司虽然当着技术合伙人,却连招人的话语权都没有,每天如坐针毡。 本批业务剥离开始于2
每一次赔钱后总想着赌一把,再赌一把,万一下次回本了呢?而驱使他们继续的心理是不甘也是无路可退,
VC看创业公司主要两点,一是人,二是业务。 相比之下,友友用车的运营方式成本显然会高出一大截
站在这个阶段看将来,没有办法让我确定是不是对,只有信或者是不信。例如:违反《广告法》作虚假宣传、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生产质量不达标的产品,以及从事业务超出营业